OO小牛Foote在多年前曾发论调:程序员就象律师。Foote的立论里面提到了很多程序员和律师职业的相似之处。
律师 |
程序员 |
要学习很多年才能开业 |
要学很多年乌七八糟的东西 |
对法律懂得很多,但是对客户的领域所知甚少 |
对编程语言及其优化懂得多,对具体业务懂得少 |
一旦开始接客,就要学习顾客的领域 |
一旦开始写软件,就要学习具体业务 |
所做所为经常被人误解,甚至遭到鄙视(律师在现代社会的角色和古代日本的武士差不多) |
同样遭到误解和鄙视 |
工资不错 |
工资不错? |
严格的着装,工作无定时 |
着装要求?工作无定时 |
。。。 |
。。。 |
不过,我更看好另外一点Foote没有提到的,程序员和律师,医生都是容易干个体户的职业。律师医生的职业值得大众羡慕,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的商业模式已经得到久经考验,创业成功跃居中产阶级的上层几乎没有什么悬念。程序员在这个方面就差一点,自己写程序易如反掌,能在市场上卖个好价钱是没有保证的。
- http://www.laputan.org/catfish/archives/000073.html
沃特萨(Prem Watsa)是加拿大保险公司伐尔伐可斯(又称枫信金融控股公司)的总裁。他执掌该公司之初的1985年,伐尔伐可斯只有3千万元的资产,760万的市值。到24年后的2009年底,该公司的市值增长到74亿——增长了近1000倍。账面价值平均每年增长26%。现在伐尔伐可斯在它做的那亩地里算是现金最多的,在过去一年里面平均每股有现金流超过50刀(50.57),目前每股的现金以及短期投资超过60刀(60.21)。伐尔伐可斯的业绩在历史上恐怕只有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可以媲美(市值从1964年到现在增长4341倍,平均每年增长20.3%)。虽然斯蒂芬·加里斯洛夫斯基被更多的人称为“加拿大的巴菲特”,俺个人认为Watsa更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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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蒂芬·加里斯洛夫斯基:http://en.wikipedia.org/wiki/Stephen_A._Jarislowsky
- 唐炜臻:http://news.sohu.com/20100108/n2694529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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