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登堡凶兆”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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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登堡凶兆”4大准则
1. 纽交所每日创52周新高和新低的股份数目,均超过大市交易股份数目的2.2%,即达69或以上(按目前纽交所3,126只上市股份的2.2%计)
2. 美股10周移动平均向上
3. 量度股市波动的“麦克连指标”当天为负数
4. 52周新高股份数目,不可高於52周新低股份数目2倍(相反则可)
‘兴登堡凶兆’5项指标
1.纽约证交所过去10周移动平均线必须呈现升势。
2.纽约证交所的单日交投中,创52周新高及新低的股票,均达到当日交易股票总数的2.2%。
3.纽约证交所的单日交投中,触及52周高位或低位的股票数目,最少达到69只。
4.创52周新高的股票数目,与创52周新低的股票数目相比,不多于一倍,倒转则不受此限。
5.麦克莱伦摆动指标(NYSE McClellan Oscillator)呈负数。
分类: 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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