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雇佣关系是一种不对称的合作伙伴关系 (一)
201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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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到人在网络上这样或者那样地讨论自己或者旁人和雇主的关系。我也来说说自己的一点肤浅的看法。窃以为,我们不妨假定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不对称的合作伙伴关系。要点有二:
- 不对称:一个人的净贡献在一般情况下和雇主的价值(如果是个上市公司,市值)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牛人如多门帐单,自助餐涡轮等另当别论。)由于价值的不对等,在合作伙伴关系(见2)中处于绝对被控制的状态。
- 合作伙伴:按照股份的多少分得当年营业额。譬如:某甲净贡献200K,甲供职的公司乙是上市公司,市值200B,每年营业额60B,在出去生产资料成本之后毛收入50B。甲在合作伙伴关系中占股份百万分之一(1/1M),按照依股分成的契约,某甲当年应得50K。如果某甲从乙那里拿到的工资超过50K就赚了,低于50K,就亏了。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看看公司何时应该给员工加薪:譬如,甲在乙公司每年60K,挺高兴的。结果第二年闹金融危机,虽然公司的营业额还在50B,但是市值遭狙击降到100B,甲在合作伙伴关系中的股份上升到五十万分之一(2/1M),他在合作中应得的份额达到100K,但是他的工资还在60K。甲会觉得很不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己也没持什么公司的股票,不至于那么悲伤)。原因就在这里,他的工资远远低于他在合作伙伴关系中的贡献。如果有个旁边市值也在100B的公司给他个80K,甲肯定就喜滋滋地走了。公司何时应该给员工加薪?
- 引理一:公司市值下降时应该给所有员工加薪,加薪幅度取决于营业额和市值比的上升幅度。
- 为什么会有人跳槽?因为雇员在合作关系中的贡献得不到引理一里面所认定的认可。
分类: 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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